桃園市龜山區壽山國民小學「壽山好聲音」歌唱大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本校 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行事曆辦理。
貳、目的:
(一)激發學生潛能,發展多元智能之全人教育目標。
(二)適性發展學生個人嗜好、興趣,提供熱愛唱歌或表演之學生一個能夠發
揮才藝的舞台,並讓溫暖的歌聲充滿校園。
(三)落實春暉教育,全面倡導正當休閒活動。
參、主辦單位:學務處。
肆、活動資訊:
(一)校內初賽日期:
1. 日期:114年3月25日(星期二)。
2. 時間:午休 12:40-13:00。
3. 地點:本校圖書館
(二) 校內總決賽「壽山好聲音」-草地音樂會日期:
1. 日期:114年4月2日(星期三)。
2. 時間:兒童節翻轉時間10:30-11:20。
3. 地點:本校幼兒園遊戲區草地區
伍、初賽實施方式:
(一)參加人員:本校1-6年級學生皆可參加。
(二)報名方式:114 年 2 月 24日(一)至 114 年 3 月 14 日(五)止。
(三)選曲規定:比賽歌曲不限語言,限以善良風俗曲目,參賽學生將先行上網搜尋「無人聲」之歌曲,並於報名表寫上歌曲名稱後至學務處確認曲目,方為完成報名。
(四)演唱規定:
1. 競賽組別:不分組別 (至多為兩人合唱方式),初賽僅需唱到歌曲的副歌完後即下台。
2. 比賽順序則由學務處於114年3 月 18 日(星期二)抽籤決定上臺順序,並將抽籤結果公告於學校臉書。
3. 若找尋的youtube影片有字幕,將可看著字幕演唱(主辦方會將影片開啟於螢幕供參賽者使用),初賽不一定要背歌詞。
(五) 競賽獎勵:凡參加比賽者,即獲得榮譽點數1點。
陸、決賽實施方式:
(一)競賽名單:由初賽名單中挑選6人進入決賽。
(二)競賽規定:
1.選手可唱與初賽同一首歌,亦可挑選另一首歌曲(若挑選另一首歌,需
先行至學務處確認曲目)。
2.需完整演唱一整首歌,決賽不能看歌詞。
柒、競賽評分標準:
(一)初賽:音準及節奏30%、音色20%、歌唱技巧20%、情感詮釋20%、台風
10%。
(二)決賽:音色、音準及節奏30%、歌唱技巧30%、情感詮釋20%、台風10%、
整體完整度10%。
(三)最佳人氣獎:現場觀眾投票,得票數最多者獲獎。
捌、競賽獎勵:依決賽分數取前 3 名。
(一)第 1 名:新臺幣 300 元等值禮券及獎狀乙幀。
(二)第 2 名:新臺幣 200 元等值禮券及獎狀乙幀。
(三)第 3 名:新臺幣 100 元等值禮券及獎狀乙幀。
(四)最佳人氣獎1名:榮譽點數6點及獎狀乙幀。
(五)佳作擇優錄取數名:榮譽點數4點及獎狀乙幀。
玖、本辦法陳 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