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度網路成癮防治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為使個人、學校及家長都可提早發現學生或孩子有網路成癮議題,本府衛生局訂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路成癮個案服務轉介流程」,其處理流程如下: |
(一) |
網絡單位轉介個案至衛生局,該局根據轉介單內容評估,並將個案資料轉介至適合之治療單位,治療單位收到轉介單後與個案聯繫,由治療單位查詢個案是否依約就診。 |
(二) |
個案至治療單位報到,由醫師/心理師評估個案是否符合網癮治療條件,執行網癮治療服務,倘未符網癮治療條件,則轉至其他科別治療,後續治療單位於轉介單填寫資料回傳該局,該局將治療單位回傳之轉介單資料回復給原轉介之網絡人員知悉,並辦理結案。 |
(三) |
倘個案未與治療單位聯繫,治療單位於轉介單註明與個案之聯繫情況及個案未就診之紀錄,後續回傳之轉介單至該局,由該局再回復予原轉介之網絡人員知悉,並辦理結案。 |
三、 |
本案轉介流程轉介至治療單位,涉及治療單位自費問題,請學校先行與家長溝通建立初步共識,再轉介至該局提供治療協助。 |
五、 |
本案倘有此類個案,可逕依上開規定辦理,倘有問題可洽衛生局承辦人,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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