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本府112年12月27日府法綜字第1120365363號函辦理。 |
二、 | 法務部為促進政府機關公務人員正確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爰編製旨揭宣導教材,說明政府機關辦理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案件所應注意之事項及相關流程,供政府機關公務人員參考。 |
三、 | 旨揭宣導教材已置於該部全球資訊網/法治視窗/法律資源/政府資訊公開項下(網址:https://www.moj.gov.tw/2204/2528/2529/2544/Lpsimplelist)。 |
四、 | 為提升宣導教材之完整性及近用性,法務部請各機關就教材內容如有不明瞭或建議修正之處,提供具體建議;為利彙整回饋意見,依限回復本府,請於113年1月19日下班前填寫「意見回饋表」,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10038281@ms.tyc.edu.tw),若無意見則免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