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3年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計畫辦理。 |
(一) |
畫作繪製內容:參賽者將統一發票兌獎管道新措施(含統一發票兌獎App)、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雲端發票自動化對獎、利用社會福利團體捐贈碼捐贈雲端發票、地方稅3大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開徵訊息、國稅及地方稅種類、便民服務措施、多元化繳稅管道、稅收建設、重要稅制及稅政等為主題自訂題目,以繪畫方式呈現。 |
(二)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20日下午5時止。 |
(三) |
報名對象:桃園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3至6年級學生及本市滿15歲以上居民(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
(四) |
報名方式:一律用四開畫紙繪製(直式、橫式皆可)完成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自行送件(由本局掣發收據)或掛號(以作品寄出郵戳為憑)郵寄,即完成報名。 |
(五) |
收件地點:本局服務科宣導股及各分局服務行政股。 |
(六) |
早鳥參賽獎:凡於113年4月30日前交件,即可獲得參賽獎品。 |
(七) |
參賽組別及獎項: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社會組,得獎者核發獎金及本局獎狀以茲鼓勵(國中組得獎學生已列入12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加分之依據,給分標準特優(6分)、優等(5分)、佳作(3分)),其獎項及名額如下: |
(1) |
特優獎3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 |
(2) |
優等獎8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 |
(3) |
佳作獎2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 |
(1) |
特優獎1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 |
(2) |
優等獎3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 |
(3) |
佳作獎1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 |
(1) |
特優獎(每主題各1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 |
(2) |
優等獎(每主題各3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 |
(3) |
佳作獎(每主題各5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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