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教署113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一1-3教師專業」辦理。 |
二、 |
目的:1.提升教師急救安全技能,以保障學生生命安全。 2.強化戶外課程教師緊急傷病處理機制,提升意外事故正確應變處理方式。3.增進對事故傷害之預防與緊急救護能力,避免二度傷害,提高急救成功機率。 |
(一) |
辦理日期:114年1月4、5、11、12、18、19日(共計6天,三個週末),初訓需六天全程參與、複訓需出席前三天方可取得證照。 |
(二) |
上課時間:8:00~18:00(1/4、1/5、1/18、1/19);8:00~19:00(1/11、1/12) |
(四) |
參加對象:本市推動戶外及海洋教育各級教師30名(初訓招收10~15名、複訓15~20名)。 |
(五) |
因應衛福部「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修正,自114年起,訓練時數從40小時增加至56小時,故參與教師每人需部分負擔訓練費用(初訓2,000元、複訓1,500元),其餘不足由本中心經費支應,依匯款完成報名程序,中午供餐。 |
(七) |
本案輔導有興趣教師取得個人專業證照,結訓將列入本中心專業人才庫,未來有義務協助本中心活動支援,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桃園市戶海中心李宛庭老師,電話:(03)458-3500#835,email:tycoemec@dsjh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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