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1 113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閩南語輔導認證研習實施計畫(第5梯次)」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9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25321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完備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協助國民中學現職教師,提升閩南語文應用之能力,並通過閩南語文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爰國教署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本計畫以滿足國民中學各校閩南語文師資需求為優先,請貴校以112學年度開課及現有符合資格師資現況, 推估113學年度7至9年級閩南語師資需求,倘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學校,請依貴校規模,薦派有意願任教閩南語之教師1至3人參與本次研習課程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前開薦派結果將納入113學年度本土語文師資整備作業併同檢討,請確實依本案研習計畫薦派足額教師參與研習。 |
(一) |
本梯次以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薦派名單為優先,倘有餘 額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開放國民小學教師自行報名;請核予貴校參與人員於課程進行期間公假登記,並協助課務調整或安排行政職務代理人。另請配合下列事項: |
1、 |
針對112學年度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學校,全校(國 中部)總班級數,12班以下至少薦派1人、13至36班至 少薦派2人、37班以上至少應薦派3人(原住民族語及客 語通行語地區除外)。 |
2、 |
請貴校於112年11月24日(星期五)前,將薦派名單( 如附件1)WORD檔案及核章掃描檔各1份以電子郵件寄至本局(承辦人:國中教育科商借教師魏本玹,電子郵件:amywei22@ms.tyc.edu.tw;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525),薦派人員無須線上報名。 |
3、 |
薦派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惠請任職學校核予公假,並 協助安排課務及行政職代所需人員;研習課程結束後, 薦派人員出勤紀錄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彙整後函送本 局。 |
1、 |
薦派作業完成後,倘有名額將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開放予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具閩南語基礎能力及教學意願之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自行報名,並依報名順序及核定結果依序錄取。 |
2、 |
報名期限自112年12月1日(星期五)起至112年12月5日(星期二)止,請教師擇任職學校所在區域之場次,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依限完成線上報名。 |
(三) |
研習課程:計6日、48小時,含研習課程及模擬測驗,請依簡章所列縣市場次報名,課程日期如下: |
1、 |
北部場及東部場:自113年1月3日起至2月20日止。 |
2、 |
中部場及南部場:自113年1月4日起至2月20日止。 |
3、 |
本梯次預訂於113年2月20日增加考前加強模擬測驗課程,由研習人員自行參與,惟未計入研習時數,課程辦理日期倘有異動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 |
(四) |
研習人員於完成48小時研習課程後,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核發研習證明。 |
六、 |
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賴小姐詢問:電話04-22183958;電子信箱:s9001852000@mail.ntc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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