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簡章1份,請參閱 |
一、 |
依據「特殊教育法」、「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暨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
(一) |
申請資格(申請者須同時符合下列3項條件): |
1、 |
設籍本市(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設籍)。 |
2、 |
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民國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 |
3、 |
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 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經家長或監護人初步評估提早入 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
1、 |
家長說明會:113年1月6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 |
2、 |
初審及初選報名:113年1月6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下午3時。 |
3、 |
初選鑑定:112年2月18日(星期日),上午9時起。 |
4、 |
複選報名:113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 |
5、 |
複選鑑定:112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 |
(三) |
辦理地點:龍安國小(桃園市蘆竹區文中路一段35號)。 |
四、 |
如對本案鑑定有所疑問,請洽承辦學校(龍安國小)輔導室 (03-3922797 分機 6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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