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精進教學工作坊」及「『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實施計畫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委託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112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精進教學工作坊」及「『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教署113年1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07926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升本市國中小學藝術領域教師之教學關鍵能力,增進教師教學自信,以深化藝術領域課程之教學品質,請貴校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旨揭工作坊,其資訊摘述如下(餘請詳閱附件1、2): |
(一) |
「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精進教學工作坊:分北、中、南3區,以兩階段方式辦理,日程及地點如下: |
1、 |
北區:第1階段於113年3月11日(星期一)至3月12日(星期二)辦理;第2階段於113年4月17日(星期三)至4月19日(星期五)辦理。研習地點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際會議廳-教學研究大樓10樓(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
2、 |
中區:第1階段於113年3月18日(星期一)至3月19日(星期二)辦理;第2階段於113年4月24日(星期三)至4月26日(星期五)辦理。研習地點為臺中市南區樹德國民小學(臺中市南區復興北路566號)。 |
3、 |
南區:第1階段於113年5月9日(星期四)至5月10日(星期五)辦理;第2階段於113年7月3日(星期三)至7月5日(星期五)辦理。研習地點為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民小學(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100號)。 |
(二) |
「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分東區(混成)及南區方式辦理,日程及地點如下: |
1、 |
東區(混成):於113年3月5日(星期二)至3月7日(星期四)辦理,研習地點為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中學(花蓮縣吉安鄉東海十街3號)。 |
2、 |
南區:於113年3月26日(星期二)至3月28日(星期四)辦理,研習地點為高雄市鼓山區明華國民中學(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2號)。 |
1、 |
「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精進教學工作坊: |
(1) |
由貴校推薦之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且參加過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之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教師增能工作坊者。 |
(3) |
其他未具藝術領域且對藝術領域授課有興趣之教師。 |
2、 |
「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 |
(1) |
未具備任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112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
(2) |
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112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
(四) |
報名方式:請貴校薦派未具藝術領域授課教師,於各區報名期限前填寫Google表單報名,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各場次報名期限如下: |
1、 |
「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精進教學工作坊: |
2、 |
「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 |
三、 |
完整接受研習且通過考核者,將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發給參與工作坊教師研習證明書1紙。 |
四、 |
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石小姐02-8275-1414#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