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修正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請公告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辦理。 |
二、 | 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各類藝術才能班鑑定採線上報名辦理(報名網址:https://tyc.sfes.tyc.edu.tw),旨揭修正招生簡章已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報名系統、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承辦學校(內壢國中)網頁。 |
三、 | 本次修正為本市新明國民中學納入七年級招生名額26名。 |
四、 | 請各校將修正簡章公告於學校首頁並置頂,使親師生充分知悉鑑定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