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13年2月19日113桃童理字第113011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活動說明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113年4月4日至4月7日(星期四至星期日)。 |
(二) | 活動地點:石門營地。 |
(三) | 報名資格:年滿20歲之各級學校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的成人,皆可報名參加。 |
(四)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3月14日(星期四)。 |
(五) |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20小時。 |
三、 | 工作人員會報及營地建設:113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2時。 |
四、 | 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各校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如遇假日得於2年內核實補休。 |
五、 | 檢附本案活動實施計畫、課程總表及報名表1份,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
六、 | 本案活動聯絡人:桃園市童軍會徐麗美小姐(電話:03-2181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