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3年3月28日桃女童雯字第113011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說明如下: |
(一)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14日(星期二)。 |
(二) | 申請地點:桃園市女童軍會(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87號)。 |
(三) | 頒授對象:以現任小小女童軍、幼女童軍、女童軍、蘭姐女童軍、資深女童軍、蕙質女童軍團團長、副團長為主,其他團領導人員亦得申請,但以有三項登記者為限。 |
三、 | 檢附旨揭辦法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
四、 |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0983-941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