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421-1130427性別平等教育宣導週
因應近期社會性騷擾案件頻傳,掀起一連串「Me Too」運動,行政院於112年7月13日通過「性平三法」,包含《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保護被害人為中心,目標為(1)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2)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3)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
每年的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為宣導性別平等的重要性,本校將於本週利用兒童朝會、週四影片宣導時間進行宣導,讓每個孩子都能成為性別平等的守護人,進而學會「齊視」而不「歧視」。
另外,由於數位性別暴力事件的增加,因此要請學生切記「五不」、「四要」。
一、避免數位性別暴力的「五不」:
1.不違反意願:不可強迫他人拍攝或傳送影像。
2.不聽從自拍:不要聽從引誘拍攝自己的影像。
3.不倉促傳訊:傳送訊息及影像前應再三確認。
4.不轉寄私照:收到他人私密照,轉傳即違法。
5.不取笑被害:取笑或檢討被害人是更大傷害。
二、遭遇數位性別暴力的「四要」:
1.要告訴師長:比起獨自面對,師長可提供更多協助。
2.要截圖存證:有明確的證據,有效將歹徒繩之以法。
3.要記得報警:不只為了自己,避免更多無辜者受害。
4.要檢舉對方:就算是假帳號,讓管理者依規定處理。
請記得!要破除性別刻板印象,尊重與包容;尊重彼此身體界線,不做讓他人不舒服的事;在遇到性騷擾、性剝削、性侵害等相關情事,勇敢說出來!
校園檢舉及諮詢處室:輔導室
電話:03-3291782 # 610